向菲律宾证券委申请,经审核后无重名才能注册。
公司名称、董事股东资料及成员签名样本、经营范围、公证文件等。
汇入注册所需资金,并由银行出具证明。
如外籍投资者的股份超过40%,须向菲律宾投资署申请营业许可权;如在有优惠待遇的行业投资并要获得优惠,在菲证券委注册后,再报菲投资署审批(如为独资公司,则申请注册的机构为菲律宾贸易局)。
注:企业如想把利润、分工或遣返资本汇出菲律宾,需将汇款在菲律宾中央银行BSP或菲律宾公平贸易和消费者权益局BTRCP注册后,在菲律宾中央银行登记。企业应尊重菲律宾中央银行对于外国投资注册程序的相关规则与规定。